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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杠头儿 于 2011-7-19 00:1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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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周一(18日)开始,打算离婚的安省夫妇在法庭判离前都必须先参加一个资讯说明会(information session)、再参加一个调停会(mediation se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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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检察总长本特利(Chris Bentley)指出,新规旨在减缓安省家庭法庭系统的压力,同时希望能为离婚当事人节省时间和金钱。他说:「上法庭和透过诉讼判决离婚,会耗费大量钱财和时间,或给两名当事人和他们的孩子带来巨大的精神损害。」 ! K- j0 L# R) R6 w
4 g) t) T: L( N! o夫妇在向法院诉离之前必须参加一个资讯说明会。在这个说明会之后,如果他们继续坚持要上法院打离婚官司,他们还要参加一个由安省检察总长办公室组织的调停会。 , O( d& D% l/ e
& X1 H' `1 x5 s& F/ {; |% j) F% ` k拟离婚的夫妇现在可以免费参加在安省法庭举行的调停会。这个与新规出台之前不同,即他们先前要自己付费参加此类调停会。 3 u' D: Y( ^# F, G3 k8 {! [6 v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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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些法律界人士看来,这个分两步走的程序,并不是看起来那样有效。安省协作法律联盟(Ontario Collaborative Law Federation)主席暨家庭律师胡达德(Judith Huddart)认为,这个会议对进入离婚申诉官司的夫妇来说还是太晚了,即没有及早告知他们还有其他选择。她说:「在他们已经雇请了律师并开始了走上诉讼之路之后,才被告知还有其他选择,可想而知他们有多沮丧。」 3 G- j7 Y O3 B/ o1 A
8 Q! _0 U7 h# s0 p: b% \3 D8 e! p( [/ ]胡达德接著说,她虽然支持强制将这两个会议作为离婚官司的必走程序的做法,但如果能在夫妇一开始打算离婚的时候就告诉他们还有其他选择,这样或许能让安省法院减少受理很多的离婚案件。 ) t, J) c& m3 l0 B* K'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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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胡达德的说法,这个新规仅对已经走上诉讼之路的夫妇有效。据她的估算,离婚案的一节初次出庭聆讯就要耗费当事人5000元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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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h* p+ L: A安省检察总长本特利说,省府一直设法解决这个高耗费的离婚官司问题,省府已经透过在线上提供更多的办法、来告知当事人的其他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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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5 n5 Y: L9 }; \他补充说,18日开始这行的新规并不会为检察总长办公室或法院节省任何费用,这个新规仅是为打算离婚的夫妇节省时间和费用,不过他并未就节省的数目给出一个量化的数据。 , R6 \9 D& l' J; ~* w5 ~" C
( m) P% g, ]" i c9 i安省检察总长办公室每年要额外拨付530万元来执行新规,导致这个新规每年总耗费达800万元。本特利说,省府不会为此额外拨付资金,安省检察总长办公室必须设法提高效率及其他办法,从别的地方调配这笔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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