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008年震惊全国的“灰狗巴士斩首案”有新进展:华裔犯罪嫌疑人李伟光(Vincent Li)可能将获得更多的自由,包括可以自己独立生活。 曼尼托巴刑事审议局称,李伟光在未来可获得独立生活,但必须继续接受医药治疗,并保持与健康专家和精神病主治医生的联系。 不过,目前李伟光仍然将继续住在温尼伯的团体家屋(Group home)中,直到审议局获得建议报告表明他可以独立生活为止。 在昨日的庭审中,李伟光身穿蓝色的牛仔裤,黑色的上衣,留着寸头。在庭审过程中,李伟光一直保持着沉默。 曼尼托巴刑事审议局在庭审中得知,李伟光自去年住进团体家屋后就一直表现良好,获得了法医的支持,并且每周都会与曼尼托巴精神疾病协会保持联系。同时每周还会去教堂做礼拜,每个月还会进行圣经的学习。 自2008年犯案以来,李伟光就开始吃药接受精神疾病的治疗,并且自2009年起就没有再出现精神病的症状。并且他表示,愿意继续服药接受进一步治疗。 一名审议局成员称,他们将会在未来数日内做出决定。 案件背景的简单回顾 0 M8 o7 ^8 K a) @. `8 p7 k
李伟光从北京移居加拿大,并于2007年取得本国公民身份。2008年7月30日,李伟光在开往曼省温尼伯市的灰狗巴士上将一名年仅22岁的青年麦克莱恩(Tim McLean)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继而斩首戮尸、生吞人肉。随后,嫌犯被警察当场逮捕,并被指控犯有二级谋杀。同时,犯罪细节经本地媒体报道之后震惊全国,并经网络传至世界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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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李伟光作为犯罪嫌疑人却有很多“反常”的地方。例如,他之前并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可是杀人的时候行为从容,似乎一点也没有初犯者的紧张和内疚,甚至杀人后还洋洋得意地去将残尸示众;此外,李伟光被捕以后也没有就警方对他的指控做任何申辩,并且拒绝和司法人员交流,也并未寻求律师为自己辩护,甚至在法庭给他指派了律师后,李伟光也不愿意和他说什么。过堂聆讯的时候,当法官问他是否想请一名律师时,李伟光摇着头喃喃地说:“请杀了我吧。”须知加拿大早在1975年就废除了死刑,所以此话一出,法庭现场一片喧哗,不少听到这话的人都大感意外,纷纷交头接耳。 鉴于以上种种因素,在2008年8月中旬第二次的聆讯中,法官下令给李伟光做精神鉴定(psychiatric evaluation),一切后续的司法程序都等到鉴定结果出来再说。 在2009年2月,华裔犯罪嫌疑人李伟光(Vincent Li)作精神鉴定的专家小组得出结论,由于被告在杀人时正患有严重的精神失常(major mental illness),因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