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桂香展示丈夫与其他女子的亲密合照 8 I7 z9 y1 W(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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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婚姻
& p/ r4 h0 W$ q( H$ f15年前,邹桂香与八依军烹校创始人吴浩之子吴勋成相识结婚。她说,近年她发现丈夫有外遇,去年6月向法院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法院判决两人不准离婚。当年9月19日,丈夫突然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认为,是丈夫故意将离婚拖延到新《婚姻法》实施后,以达到不分割财产的目的。
: H5 a |5 z2 U% z7 j- x& p两套房子 4 k8 h& s% n* d0 e6 b
在她提交的离婚诉讼上,她希望法院将位于新希望路9号的锦官新城一套住宅和玉林品上一套写字楼判归自己所有。但丈夫认为这两套房子都是其父亲购买的,“锦官新城属于自己婚后的个人财产,邹桂香不能分割,玉林品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共同分割。” ( \& e' i, Z+ c( y @3 c! Q
三人说法
- n7 F. v8 {: ^她说,自己为吴家生儿育女,照顾家庭,辛苦付出了15年。按新《婚姻法》规定,她也许什么都得不到,以后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 d$ \9 z3 N- ]/ a5 B! C6 V丈夫说,他第一次之所以没有同意离婚,是还想挽留婚姻,但尝试了两个多月后,他发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救,因此才再次提出离婚,并不是想拖延。
9 \% z( ?+ x, r5 R公公说,儿子夫妻俩的所有房产全部由他出资购买,应该归儿子所有。“儿子儿媳的生活来源全部依靠我”。
- I% p" `4 Z/ w3 Y' [& C15年前,23岁的邹桂香经人介绍与八依军烹校创始人吴浩的儿子吴勋成相识并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11年6月,邹桂香以丈夫有外遇为由提出离婚,被丈夫拒绝,考虑到孩子年幼,法院判决其不准离婚。没想到,当年9月19日,吴勋成将一纸起诉状送到法院,要求与邹桂香离婚,法院至今尚未宣判。
' h. N* j( e, L( u此时,新《婚姻法》已实施。如果离婚,根据相关规定,做了15年“豪门媳妇”的她也许会净身出户。昨日,邹桂香找到成都商报求助,认为自己为家庭付出了15年青春,这样的结果她无法接受……
* m! A6 X& \$ ?& J& T( F, l嫁入豪门15年 如今遭遇离婚风波
8 s4 e7 |' L S6 ], O% z! W8 V昨日,出现在新南路一家茶楼里的邹桂香,身穿蓝色T恤,骑着电瓶车,身上看不出“豪门媳妇”的影子,一提起与吴勋成的这段婚姻,邹桂香的反应异常激烈。 1 |) D$ w* k4 a' w
在她的讲述中,1997年,在八依军烹校当学员的她,经人介绍与吴勋成相识后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吴勋成是吴浩的大儿子,当时在学校负责接待并兼任司机,其父吴浩则是八依军烹校的创始人。婚后,邹桂香在学校内经营一家超市,并且负责学校的食物采购,每年有10多万元收入。这笔收入,邹桂香称全部用于了家中开销。
3 `% B6 H/ ~0 ?) |' u- p9 E关键词:外遇 & x- l L# n1 J' b
邹桂香称,婚后头几年,夫妻二人相安无事,但近年来她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外遇对象就是她为儿子请来的家教宁某。昨日,邹桂香给记者出示了自己手机里的照片和一段几十秒的视频。照片里,丈夫吴勋成与宁某姿态亲密,视频则是丈夫露着上半身,宁某正在为他按摩。邹桂香说,丈夫的外遇让她下定决心与其离婚,并于2011年6月30日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同时要求依法分割财产。
- i, d1 g0 p% }5 [4 M8 ^关键词:财产分割 6 K9 q9 ^" `2 I+ R& p8 }: ^
然而,当时丈夫以孩子年幼为由不同意离婚,加上女儿反对,法院遂判决两人不准离婚。没想到,过了两个多月,2011年9月19日,吴勋成突然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邹桂香离婚。对于丈夫的行为,邹桂香认为,是丈夫故意将离婚拖延到新《婚姻法》实施后,以达到不分割财产的目的。 " n! k# n# R" Y% u+ v& O1 S0 R X. a
她说: / X. r* k x8 I4 a
自己可能净身出户 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 W, T# z1 q. b. r) j q' u0 E
在邹桂香提交给法院的离婚诉讼上,她希望法院将位于锦官新城一套200多平方米的住宅和玉林品上48平方米的写字楼判归自己所有,认为这两套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而且玉林品上的产权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但吴勋成称,这两套房产都是父亲吴浩出资购买的,“锦官新城只写了我的名字,玉林品上则是邹桂香用父亲给的钱偷偷购买的”。按照新《婚姻法》,吴勋成认为锦官新城属于自己婚后的个人财产,邹桂香不能分割,玉林品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共同分割。这就意味着,邹桂香很可能会净身出户。记者根据目前市价估算,这两套房产价值近300万。另外,邹桂香称,2010年12月,八依军烹校被吴家转手卖掉,她也没分到钱,但她对这笔钱没什么想法。律师将可能出现的“净身出户”的结果告诉给了邹桂香。对此,邹桂香觉得无法接受。她说,自己为吴家生儿育女,照顾家庭,辛苦付出了15年。新《婚姻法》实施前,只要是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她没有要求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如今按照新《婚姻法》的相关解释,自己也许什么都得不到,以后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 m% [/ D, W, V
丈夫说: 7 E+ y, g; [6 U2 ^8 \, B
感情破裂才提出离婚 咋分财产法院说了算 $ K& t& ~6 @) D. Q) F# V. j
随后,成都商报记者致电她的丈夫吴勋成。吴勋成表示,他第一次之所以没有同意离婚,是想到一对儿女,还想挽留一下婚姻,但尝试了两个多月后,他发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救,因此才再次提出离婚,并不是想拖延至新《婚姻法》的实施。吴勋成说,当时他与邹桂香是经人介绍结婚,感情基础并不牢固,草率登记结婚,虽育有一儿一女,但是没有共同的兴趣爱好,也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 7 B' W- J3 C1 r4 Q
吴勋成认为,“邹桂香太爱钱了”。对于邹桂香指责自己有外遇,吴勋成说他和宁某只是关系非常好的朋友,邹桂香总是无端猜疑自己不忠,捕风捉影、跟踪调查,而且邹桂香提出离婚,就是为了企图分钱,自己开始还想挽回,后来彻底死了心。吴勋成说,邹桂香掌控了家中的经济大权,房租、父亲给的生活费林林总总有一两百万都打在她的银行卡上,由她掌握,但邹桂香挥霍无度,对自己却很小气,“我找她要钱买烟她都不给”。而且锦官新城的住宅以及玉林品上的写字楼都是由父亲吴浩出资购买的,“财产到底怎么分,法院说了算,该是她的我都给她,不是她的她也分不到”
2 [1 {* Y" v' l+ u w公公说:
! t8 N+ ^' q) V! k7 ^# H% J他们的房产都是我买的 应该归儿子所有
W0 a- k7 ?4 a2 r吴勋成的父亲吴浩对这场离婚事件感到“头痛”。吴浩称,八依军烹校由自己一手创办,非常艰辛,大儿子吴勋成对学校的经营和管理并没做出过什么贡献,也没拥有学校的股份。邹桂香的超市是由自己出资和创立,只是交给了儿媳妇管理,所得收入也都归儿媳妇所有。邹桂香和吴勋成两人的所有房产全部由自己出资购买,应该归儿子所有。并且这么多年来,儿子名下的几套物业出租所得有200多万元,都由邹桂香掌控。可以说“儿子儿媳的生活来源全部依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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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4 b/ L' a8 f7 t- o5 R0 B2011年8月12日,最高法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该解释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成都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