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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星期一宣布放弃C-30法案。司法部长尼科尔森在议会大厦外面对记者说:“我们考虑了加拿大人的担忧。”《环球邮报》的报道说,这标志着哈珀政府的一次立法上的失败。安大略省隐私专员库沃吉安则表示,这是振奋人心的一天,这项法案的撤销是公民隐私和自由的胜利。
' v+ t! W: _: M0 n `一年前,加拿大联邦政府向议会提交了C-30法案。这项法案给予警方和其他政府调查人员在调查儿童性侵案件时更大的网络监视和调查权力。让他们可以在没有获得法庭授权的情况下向互联网服务商索取用户资料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听。一年来,这项法案引发了激烈的争议C-30法案的产生和发生在大温哥华地区的一起华人被绑架的案件联系在一起。2006年2月,一个名叫李新的华人和他的妻子及一个朋友遭到绑架。他们被囚禁数周,遭到殴打虐待,被迫分几次向绑匪支付130万加元,这是加拿大有史以来金额最高的赎金。6名华裔和越南裔绑匪后来落网,并被判处10年到1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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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5 [0 ~" W: n" A$ i负责破案的加拿大皇家骑警一接到报案就开始对嫌疑人进行监听,但是在24小时以后才获得监听所需的法庭授权。这个时间差险些使警方通过监听获得的证据无效。一位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法官认为,警方的做法违反了加拿大人权宪章。最后他还是接受了监听获得的证据。 ) w) G! m" ]' `2 J' x6 f) N
& h& G; ^3 Q" p2 V2 C加拿大刑法中有一项条款,允许警察在试图阻止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犯罪活动时未经授权监听私人通话。在李新案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检控官要求最高法院就这项刑法条款是否违反人权宪章作出裁决。最高法院在去年下达判决,裁定政府必须修改这项刑法条款,但是给出一年的宽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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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h/ s4 O) o; V! E* i加拿大政府的本意是用C-30法案来代替即将被最高法院判决废除的旧法。但是一年来这项法案引起的激烈反对使政府最终决定放弃。尼科尔森星期一表示,放弃C-30法案,是听取民意,也是考虑到最高法院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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